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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翦伯赞(1898.4.14-1968.12.19) 历史学家。维吾尔族。 湖南桃源人。 谱名象时,笔名林宇、林零等。1919年武昌商业专门学校毕业。1924年入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研究经济,次年回国。1926年参加中国国民党。1927年,以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特派员身份策动阎锡山和商震起义,响应北伐。30年代,参加了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1933年到上海,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研究。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七七"事变后,与吕振羽发起组织中苏文化协会湖南分会和湖南文化界抗敌后援会,任常务理事,兼《中苏半月刊》主编。抗日战争结束后,曾任民国大学教授,大孚出版公司总编辑,重庆中苏文化协会总会理事兼《中苏文化》杂志副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燕京大学社会系教授、北京大学教授、历史系主任、副校长。1955年被聘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常务委员。是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民族历史研究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史学会常务理事、《光明日报》"史学副刊"及《北京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主编。长期从事历史研究。从30年代开始,主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出中国农村社会的本质是封建的生产方式,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必须在无产阶级领导下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50年代,为了指导史学研究和历史教学,发表了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史学方法论、历史人物评价等方面的文章。《中国史纲要》是典型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著作,长期作为高等院校历史专业教材,1987年获全国高等院校教材特等奖。著有《中国历史哲学教程》、《中国史论集》、《中国史纲》、《历史问题论丛》等;撰有《中国农村社会之本质及其历史的发展阶段之划分》、《谈谈历史研究和历史教学的结合问题》等论文;主编有《中国通史参考资料》等;出版有《翦伯赞历史论文选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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