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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 达(1890.10.2-1966.8.24) 哲学家。湖南零陵岚角山镇(今属冷水滩市)人。字永锡,号鹤鸣,笔名立达,鹤、胡炎、江春等。1911年入北京京师优级师范读书。1913年赴日求学,后因病回国。1917年再次赴日,考入日本第一高等学校(即东京帝国大学)学习,开始研究马克思主义。1920年回国。与陈独秀、陈望道等人共同发起在上海建立共产主义小组,并代理小组书记,任《共产党》月刊主编。1921年出席中共一大,当选为中央局宣传主任,主持建立人民出版社。后任上海平民女校业务主任(校长),湖南自修大学校长,主编《新时代》杂志。1923年自动离党,任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后改为湖南大学法科)学监、教授,中央军事政治学校代理政治总教官兼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编审委员会主席。1927年马日事变后,先后任上海法政大学、上海暨南大学、北平大学法商学院、中国大学、广西大学、中山大学、湖南大学等校教授、系主任。1949年参加与策动湖南和平起义。同年,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国政治大学副校长,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湖南大学、武汉大学校长、一级教授,兼任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主任委员、分院院长、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暨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席,中国科学院中南分院副院长。1955年被聘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常务委员。是中国哲学会第一任会长、全国人大第三届常委。"文化大革命"初,指出"顶峰论"违反辩证法,被迫害致死,1980年平反。毕生坚持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以及史学、法学、货币学的研究和教育进行了大量开拓性的工作,在研究和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及毛泽东哲学思想方面,成绩卓著,影响深远。撰写了数百万字的文章、专著和译著。著有《社会学大纲》、《〈实践论〉解说》、《〈矛盾论〉解说》等;主编有《唯物辩证法大纲》;出版有《李达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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