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湖南省环保事业,自70年代末兴起,到80年代步入发展时期。与经济建设同步,近20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环保工作已从少数人的奔波忙碌转变为全社会关心,从局部环境治理到基本形成全省环境管理的格局。
  1979年成立“湖南省环境保护办公室”,1983年机构改革,省环保办与省建委合并为“湖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1984年10月恢复环保机构,正式成立“湖南省环境保护局”。各县在1984—1987年间先后成立环境保护局(办公室),1980年全省共配备了1472名环境监督员,419人正式纳入行政编制序列。从而初步形成了省、地(州、市)、县(市、区)环境保护三级管理网络。同时,还分别设有监测、监理队伍以及其他专业队伍。环境保护队伍逐步加强,强化了环境监督和管理,确立了环境保护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地位。
治理“三废”
  近年来, 我省工业“三废”排放量呈相对减少之势。工业废水排放量从1980年的18.7亿吨减少至1997年的14.9亿吨,减少了20.3%,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从1877.5万吨降至142.9万吨,减少了92.4%,工业废气排放量虽从1841亿标立方米增加到3718.6亿标立方米,增长了1.02倍,年均增长4.2%,但全省工业总产值从177.9亿元增加到3855.8亿元,增长了9.1倍,年均增长14.6%,工业废气排放量年均增速比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速低10.4个百分点,说明万元产值工业废气排放量是下降的。1997年各类新、扩、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86%,其中大中型项目达到100%。工业“三废”处理水平不断提高,“三废”综合利用成效显著。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由1980年的21.4%提高到1997年的52.5%,工业废气处理率由55%提高到83.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由19.1%提高到41.6%。1997年,全省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达9.9亿元,比1980年增长81.7倍;“三废”综合利用产品利润2.6亿元,增长79.2倍。
维护生态平衡
  为保护好湖南的生态环境,从1982年起,全省累计投入植树造林4.1亿人次,使全省的森林覆盖率达到51.7%,居全国第3位,并成为全国第3个全面实现绿化的省份。湖南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1957年,当年建立莽山自然保护区,1982年9月建立第一个森林公园——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到1998年底,湖南已建成了莽山、壶瓶山、八大公山、东洞庭湖、张家界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2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区面积已达73万公顷,占湖南国土面积的3.4%。从1996年起,湖南各地关停了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1300多家,目前正在实施全省工业污染源2000年达标排放。湖南的生态农业已经起步。长沙县和慈利县列入了国家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冷水江市、沅江市、桃源县列入省级生态农业建设试点,面积达158.3万公顷,占全省面积的7.5%。这些试点县(市)已经完成了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正按规划要求实施,进展情况良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已经取得较大成效,江永县、桃源县、洪江市、祁阳县、浏阳市、娄底市已列入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面积171.万公顷。其中江永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形成了“猪—果—沼”模式,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很显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工农业生产总值、农民人均年收入年均连续增长在百分之十以上,已正式通过了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的验收。另外,全省还有19个乡(镇)、28个村开展了生态建设工作。
保护珍稀动植物资源
  湖南野生动植物资源比较丰富。据不完全统计,有高等植物5000余种,约占全国总数的20%,居全国第5位。其中列入《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有61种,占全国保护植物总种数的17.2%。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3种,即银杉、水杉、珙桐(鸽子树);国家二级保护植物24种,如银杏、鹅掌楸、水松等;国家三级保护植物34种,如红豆树、黄杉、南方铁杉、红花木莲、天麻等。湖南共有野生陆栖脊椎动物571种,约占全国总种数的27.3%,鱼类168种,经济昆虫1000余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有77种,占全国保护动物总种数的28%。其中一级保护动物18种,如白鳍豚、华南虎、金钱豹、云豹、金猫、丹顶鹤、中华鲟,二级保护动物28种,包括猕猴、黑熊、穿山甲、江豚、大天鹅、小天鹅、金鸡、大鲵(娃娃鱼)等。
保护环境  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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