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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图书馆集中学习《公共图书馆法》
2018-01-15 11:51:00

   2018年1月12日上午九点,由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和文化共享工程湖南分中心联合举办,北京大学教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国新主讲的解读《公共图书馆法》专题讲座在湖南图书馆一楼多媒体演示厅精彩开讲。雨花区公共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通过视频直播参加学习。

  李国新介绍,《公共图书馆法》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也是公共文化领域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如果用一句话来解读,那就是“规范了政府责任,规范了公共图书馆责任,保障了老百姓的阅读权益”。

  《公共图书馆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政府对公共图书馆的保障责任;明确了各级公共图书馆应向老百姓提供的基本服务;规范了公共图书馆的管理、运行服务,如公示制度、投诉制度、工作评价制度等等;此外,如交存制度——出版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图书馆和所在地省级公共图书馆交存正式出版物,改变了过去该制度的行政化特征,而是把交存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朝着国际通行规则迈进。

  听完李国新教授的详细解读,大家收获良多,认识到,《公共图书馆法》对加强公共图书馆管理,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较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读书阅览权利有重要作用,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措施,对进一步健全我国的文化法律制度、推动文化法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有着重要意义。大家一致表示,将把所学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为“书香雨花”建设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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