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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渭汉

(1908—1986)

 



    中共中央顾委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总政治部副主任。  

    湖南省平江县人,1908年8月出生于平江县虹桥镇一个贫农家庭。9岁放牛,11岁至16岁当理发工人。1926年5月加入中国国民党,参加支援北伐战争的群众运动,组织开展农民运动。1927年马日事变后,脱离国民党,并于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2月在平江北乡参加游击队。1928年参加平江“三月扑城”之役。同年10月随游击队编入红五军,先后任班长、排长、连长、迫击炮连政委。1932年参加赣州战役,救出10多名被俘战友。同年夏起,历任红五军直属队政治处主任、四师六团政委、红三军团供给部政委、四师十一团政治处主任等职。1934年调红军总政治部任干事,9月任红八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长征时期,他先后任二十三师政治部主任、红三军五师十四团政委、红十三团政治部主任、军团教导营总支书记、军团直属政治处党支书记。到达陕北后,任红军后方政治部组织科长、组织部长、中共陕甘省委军事部副部长、红二十九军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及东线特委书记。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二团政委、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副政委、政委兼陇东军分区政委等职。1946年6月调任晋冀鲁豫军区政治部主任,参与组织发动陇海、定陶等战役和豫北攻势。1947年升任军区副政委、豫北指挥部政委。次年5月后任华北野战军十四纵队政委、第七十军政委,率部解放豫北,保障刘邓大军强渡黄河转入战略进攻,配合第四野战军南下作战。建国后,先后任第二十兵团政治部主任、东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东北军区干部部部长、沈阳军区副政委兼干部部部长、军委总干部部副部长、总政治部干部部部长。这一时期,他参与建设志愿军后备干部基地和组织制定解放军正规化的干部制度。1965年11月任成都军区第四政委。“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打击迫害。1972年10月恢复工作,先后任沈阳军区副政委兼旅大警备区政委、沈阳军区第二政委。1980年1月调任总政治部副主任、中央军委纪委书记。1985年到江西和闽西考察老革命根据地后,向中央提出尽快改变老区面貌的五点建议。

  他是中共七大、八大、十大、十二大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央顾委委员。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长期从事军队政治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从事人民解放军干部工作的长期实践中,他坚定地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坚持按军队建设的实际需要选拔任用干部,选贤任能,公道正派,搞"五湖四海"。他把广泛地结识和熟悉干部作为做好工作的基本条件,除有计划地考察了解干部外,还把宿舍、会场、病房、食堂当作经常接触干部、做干部工作的场所。他待人诚恳、直爽,关心干部,不分亲疏,不分新老。对受过错误处理抱有怨气和犯过错误而灰心丧气的干部更为关心,热情地疏导和安慰,多次登门做工作。他十分注重身教,严于律己,严守干部工作的纪律和办事程序。在任中央军委纪委书记后,他为全军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的建立和党风党纪建设做了大量的组织领导工作。他遵循党内反对错误倾向的正确方针,坚持有“左”反“左”,有右反右。对犯错误的军队干部的党内审查工作,倾注了很大精力,努力实践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斗争的原则思想。他认真贯彻纪律检查工作的指导方针,维护党纪,从严治党。在原则问题上,无论是对职位比较高的,资历比他老的,或者个人关系好的,他都只讲真理,不循私情。他对自己的缺点、错误从不文过饰非,多次在严肃的场合主动地作自我批评。

  1986年4月1日,在北京病逝,终年78岁。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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