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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图书馆学会立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湖南省图书馆学会 2009年12月15日

为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管理,提高研究效益,发挥立项课题对我省图书馆事业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经研究决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1、     课题研究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立足本省,面向全国,努力研究图书情报专业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全省图书馆事业服务。

2、     课题研究提倡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力争通过实践问题的研究推动理论创新,推出一批质量上乘、学术价值厚重的图书情报专业学术研究成果。课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没有任何抄袭剽窃现象。

二、工作机制

1、     本次立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种,经省图书馆学会组织专家审核,择优批准立项。

2、     本次立项课题针对湖南省图书馆学会中青年人才库成员设立,课题申报人(即主持人)须是中青年人才库成员。课题申报人(即主持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且只能申报一个主持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3、     课题申报人(即主持人)须严格按照《立项课题指南》规定的申报程序和选题范围开展课题申报工作。

4、     在同等情况下,课题评审时将兼顾单位分布平衡的原则。

5、     从批准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课题主持人须在两个月内开题,课题完成期限为两年,确需延期的须另行出具书面申请。课题主持人在未结题之前,不能申报下一个课题。

6、     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应承诺支持申报人的研究工作,并承担课题研究的管理任务。课题主持人无故未结题者将影响所在单位再次申报。

7、     课题结题时,课题组应向省图书馆学会提供成果主件、附件、课题研究报告(含对成果自我评价与查新报告)。研究报告须符合规范,字数应在25000字以上。

三、课题资助

1、 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由省图书馆学会列出选题目录,中青年人才库成员根据自身研究条件申报,经省图书馆学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批准立项。重点课题将给予资助6000元的科研经费。重点课题开题半年后可由主持人列支50%的经费,其他科研经费在结题后列支。

2、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由省图书馆学会规定选题范围,自主命题,经省图书馆学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批准立项。一般课题将给予资助3000元的科研经费。一般课题开题半年后可由主持人列支50%的经费,其他科研经费在结题后列支。

四、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省图书馆学会。

                  湖南省图书馆学会

                      20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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