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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卷宗教志

宗教志

 目 录

概 述

 

1

第一篇 佛 教

 

第二篇 道 教

 

第三篇 伊斯兰教

 

第四篇 天主教

 

第五篇 基督教

 

第六篇 宗教事务管理

 


第一篇 佛 教

 

第一章 宗派源流 31
1 天台宗 31
2 三论宗 37
3 唯识宗 39
4 律宗 41
5 净土宗 45
6 禅宗 49
  一、南岳系 52
  二、青原系 69
  三、荷泽系 75
  四、其他系统不明者 76
7 密宗 76
8 其他佛学研究者 78
第二章 寺院和宗教活动 87
1 当代重点寺院 87
  一、麓山寺 87
  二、开福寺 91
  三、南台寺 94
  五、上封寺 98
  六、祝圣寺 99
  七、密印寺 101
  八、石霜寺 104
2 历代著名寺院 107
  附录:一般寺院名录 117
3 寺院经济 120
  一、田租收入 120
  二、香火收入 121
  三、经仟收入 122
  四、布施收入 122
  五、高利贷和商业收入 123
  六、城市房租收入 123
4 宗教活动 123
第三章 社团和事业机构 126
1 社团 136
  一、民国时期 12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l34
2 事业机构 147
  一、教育和出版事业机构 147
  二、社会福利事业机构 154
第四章  社会活动和涉外交往 156
1 文艺活动 156
  一、诗歌 157
  二、绘画  162
  三、书法  163
  四、音余、雕刻  164
  五、文化活动 165
2 爱国进步活动 166
3 生产服务活动 173
  一、长沙 173
  二、南岳 176
  三、其他县市 179
4 国际往来 185
  一、古代 185
  二、近代 186
  三、当代 187
 

第二篇 道 教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湖南道教 202
1 源流和名道 202
2 宫观经济 218
3 宗教生活 219
4 文学艺术 222
5 同政治的关系 231
6 社团组织 232
  一、中国道教会湘支部 232
  二、中国道教会长沙支部 233
  三、长沙市、县道教研究会 233
  四、湘潭道教社团组织 233
  五、南岳佛道救难协会 234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湖南道教 236
1 经济来源 237
2 主要宫观 238
  一、当代重点宫观 239
  二、历代著名宫观 246
3 道教音乐与宗教活动 257
4 各级道教协会 258
  一、省道教协会 258
  二、各地道教协会 265
5 涉外接待 269
6 人文建设 271
 

第三篇 伊斯兰教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湖南伊斯兰教 281
1 伊斯兰教进入湖南 281 
  一、回、维族将领率部驻邵阳、常德落籍 281
  二、维吾尔族穆斯林落籍桃源 284
  三、穆斯林来湖南经商定居 284
2 伊斯兰教教坊 285
  一、清真寺 285
  二、清真寺管理 304
  三、清真寺经济 306
3 清末以来自培阿訇 308
4 教派纷争 308
  一、“新老教派”之争 308
  二、教权之争 310
  三、出教和“半边教” 312
5 坟山案件 315
  一、护墓斗争 315
  二、回坟纠纷 320
6 文教福利事业及团体 321
  一、文教事业 321
  二、福利事业 327
  三、团体组织 329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湖南伊斯兰教 330
1 “文化大革命”前的湖南伊斯兰教 331
  一、伊斯兰教受到保护 331
  二、穆斯林热爱新中国 331
  三、支援抗美援朝 332
  四、积极投入保卫世界和平斗争 333
2 “文革”十年受冲击 333
3 拨乱反正,恢复正常宗教活动 334
  一、平反冤假错案,恢复清真寺正常活动 334
  二、成立湖南省伊斯兰教协会 335
  三、协助销毁有损民族团结的书刊 336
  四、选考经学生深造及参加朗诵活动 337
  五、解决穆斯林清真三食问题 338
  六、涉外事务 338
  七、援助灾区 339
  八、组织参观学习 339
附录    340
  一、湖南省伊斯兰教协会章程 340
  二、湖南省清真寺民主管理条例[试行] 342
  三、马邻翼传略 344
  四、李仁山传略 346
 

第四篇 天主教

 

第一章 组织及活动 354
1 沿革 354 
  一、教区和传教士 354
  二、教堂和教徒 357
2 外国修会 359
  一、在湖南传教并占有教区的外国修会 359
  二、在湖南协助传教的外国女修会和修女 360
3 修道院 360
  一、男修道院 360
  二、女修道院 362
4 公教进行会 363
5 传教员培训班 364
6 建立圣统制及黎培里的活动 365
第二章 教案 367
1 湘[潭]、清[泉]、衡[州]教案 367
2 衡州教案 370
3 周汉反洋教 371
第三章 教办社会事业 375
1 教育事业 375
2 卫生事业 377
3 慈幼事业 382
4 难民收容所 384
  一、长沙教区难民所 384
  二、沅陵教区难民所 385
  三、衡阳教区难民所 385
第四章 经济状况 387
1 鸦片战争前 387
2 1840年至1901年 388
3 1901年至1945年 388
4 抗战胜利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 390
第五章 “三自”爱国运动 391
1 外国传教士破坏人民解放斗争 391
  一、策划应变 391
  二、散发反动传单,向国外输送情报 392
  三、支持土匪武装叛乱 393
  四、培植亲信,打击爱国力量 393
  五、利用“圣母军”对抗人民政权 394
2 “三自”革新运动 396
  一、湖南各地“三自”革新会筹委会的成立 396
  二、“三自”’同反“三自”的斗争 398
  三、长沙市天主教革新会正式成立 399
3 湖南“三自”革新运动新阶段 400
  一、全省神职人员爱国上义学习班 400
  二、第三次全省爱国神职人员会议 4oo
  三、出版革新丛书和创办《新声》半月刊 401
  四、成立“湖南省各教区教友爱国会联络委员会” 401
  五、湖南天主教代表赴京参加中国天主教首届代表会议 402
  六、独立自主、自选自圣主教 403
  七、建立自养经济 404
  八、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407
第六章 拨乱反正,恢复正常宗教活动 409
1 全面落实宗教政策 409
2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 410 
  一、健全爱国组织、恢复宗教活动 410
  二、祝圣主教神父、培养接班人 414
  三、为社会主义社会作贡献 415
  四、涉外事务 416 
附录    418
  一、湖南天主教教区沿革表 418
  二、解放前湖南天主教教徒基本情况表 419
  三、解放后湖南大主教基本情况表 420
  四、湖南省天主教爱国会章程 421
  五、湖南省大上教教务委员会章程 423
 

第五篇 基督教

 

第一章 教派沿革及其在湖南的活动 434
1 伦敦会 434
2 长老会 435
3 复初会 436
  一、湘北区会 436
  二、湘西区会 437
4 遵道会 438
5 中华基督教会湖南大会 439
6 中华内地会 441
7 循道公会 443
8 中华信义会 445
  一、湘中信义会 446
  二、湘西信义会 447
  三、湘北信义会 448
  四、道友会 448
9 中华圣公会 449
  一、鄂湘教区 449
  二、桂湘教区 450
10 中华宣道会 451
11 浸信会 452
12 圣洁会 453
13 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453
14  真耶稣教会 454
  一、真耶稣教会 454
  二、中华真耶稣教会 457
  三、基督教长子会 457
15 基督徒聚会处 458
16 长沙自立福音会 458
17 中华基督教自立会 459
18 中国耶稣教自立会靖县分会 459
19 基督化家庭实验所 460
20 门诺会 461
21 景则会 461
22 耶稣家庭 462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湖南基督教 463
1 传教活动 463
  一、城乡逐家布道队 463
  二、名目繁多的布道活动 464 
  三、各种形式的定期聚会 465
2 神学教育 466
  一、湖南圣经学院 467
  二、益阳信义圣经学校 469
3 社会事业 469
  一、教育事业 469
  二、卫生事业 482
  三、救济慈善事业 487
  四、长沙基督教青年会 490
4 教案 495
  一、临武教案 495
  二、衡州教案 496
  三、辰州教案 496
  四、长沙教案 497
  五、宁乡教案 498
  六、岳阳教案 498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湖南基督教 499
1 解放前后教会的应变活动 499
  一、教派差会召开应变会议 499
  二、教会应变的具体行动 502
  三、长沙基督教团体联合会成立 504
2 三自爱国运动的兴起和发展 505
  一、宣传发动 505
  二、建立筹委 506
  三、三自与反三自斗争 507
  四、学习运动 508
  五、实现大联合 509
3 组织生产、兴办事业 510
  一、长沙市 510
  二、沅陵县 511
  三、衡阳市 511
  四、澧县 512
4 拨乱反正后的三自爱国运动 512
  一、全面落实宗教政策 512
  二、为社会作贡献  515
  三、对外友好往来 516
附录    520
  一、1949年湖南省基督教基本情况统计表 520
  二、1996年湖南省基督教堂点基本情况统计表 521
  三、湖南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章程 523
  四、湖南省基督教协会章程 525
  五、湖南省基督教关于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的规定 527
 

第六篇 宗教事务管理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宗教事务管理 533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宗教事务管理 535
1 机构沿革 535
2 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 538
3 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547
4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551
附录     
  一、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宗教事务处、省建委等单位《关于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等问题的意见》 554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宗教事务局《关于我省六座全国重点寺庙交按管理工作的意见》 556
  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务院发布的两个宗教法规的通知 559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关于确定全省重点寺观教堂的通知 562
  五、湖南省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办法 564
后记   571

编辑说明


 

   一、本志编写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为依据,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尽可能占有第一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力图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

 

 二、本志所述湖南宗教沿革、上溯事物发端,下迄1996年,个别事项适当下延,详略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三、本志首冠概述,次设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宗教事务管理六篇,各篇一般后殿附录,辅以图表。分教分类记述各个时期湖南的宗教历史状况,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湖南宗教及宗教工作情况。

 

四、文中各类表格随文插附。各篇各种数据,以省政府宗教事务局和各教会组织统计报表数字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的宗教情况的数据,主要以省档案馆藏的有关资料为准。

 

五、外国传教士的姓名使用中文名,第一次出现时时以括号注明其外文名,查不到外文名者,不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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